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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概况
“大数据联盟”定位
联盟名称: 大数据应用服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联盟定位: 大数据应用服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简称大数据联盟),是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联盟不是社团组织。
联盟成立于2018年5月18日,总部设在北京。
联盟接受科技部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联盟培育服务中心和国家产业技术创新培育战略联盟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大数据联盟”法律政策依据
大数据联盟按照科技部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以及《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等文件要求和标准规范进行组建和运营。联盟下设常务理事会、专家委员、秘书处和多个职能、专业技术部门等。
“大数据联盟”工作任务目标
大数据联盟今后要做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产业技术创新:履行合作协议、承担国家项目、开展合作创新等。
(二)技术创新成果及转化:掌握核心技术、形成技术标准、提升社会经济效益等。
(三)服务产业:制定产业规划、提供行业服务、制定行业标准等。
(四)运行管理: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完善组织机构运行、管理制度执行等;
(五)利益保障:形成共赢的分配机制,反映成员需求、保障成员利益等。
“大数据联盟”理事长单位
为适应客观形势变化和行业发展需要,经大数据联盟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理事长单位变更为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产业技术创新培育战略联盟(科技部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联盟培育服务中心)根据国家政策和联盟章程规定,正式同意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数字众智公司)担任大数据联盟新一届理事长单位,自2022年5月7日起,数字众智公司在联盟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大数据联盟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大数据联盟”重点科研攻关
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进程中,数字众智公司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在大数据应用服务等领域已经探索形成了全产业链条的服务模式,在技术力量、社会资源、体系共享以及运营能力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较为雄厚的实力,并正在逐步形成数字生态健康发展的态势和产业集群协同发展的潜力。
在国家战略和政策引导下,在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下,数字众智公司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以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为主线,将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机制,遵循“国家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新、创新发展产业”的思路和原则,带领大数据联盟内的各成员单位,共同加强科研攻关力度,重点推进以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数字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和运营,并以此为契机,引领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联盟健康成长,为民生福祉锦上添花,为民族复兴添砖加瓦,更为国家富强筑牢根基。